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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 双生女子锦绣缘

小说:步步惊华:盛宠鬼王妃 作者:果冻三千 更新时间:2016/1/28 13:28:22 字数:3025 繁體版 全屏阅读

    那老板一听怀疑是她想抬价,于是摆摆手说:“那你只管去吧,我们临京最不缺的就是锦缎,多这二十铜我们得赔本儿啦。”

    就是临京最不缺的就是锦缎,宋云烟更相信最缺的就是她妹妹这样的好锦。大家都做大做一样的,突然来了精品必然有人心动。

    这家店面也算不小,老板看起来是从事布庄生意很久的老生意股,宋云烟就赌一把看看能不能打动这个老板,如果他愿意抬高价格买,那么她的销售计划就算成功了一半。

    就算她想差了,这老板不买她的账也没关系,最坏的打算不过就是再以这个价格卖给别的店铺,反正这儿多的是布庄,就凭她这几年跑市场的能力,怎么的也能把锦缎卖出去。

    于是她笑呵呵地说:“那老板真不好意思,我就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她毫不犹豫地走出了这家店,走出门口的时候就开始步数,心想要是走出十步那老板还没改变心意,那她就输了。

    “一、二……七、八、九……十。”

    唉,不对啊,这市场她都跑遍了,虽然也有上好的锦缎,但都是加了冠名的名品,那卖得可贵了。她家云彩的锦缎没比那些差,就是没有冠名跟知名度而已,怎么就打不动这老板了?

    宋云烟不气馁继续数:“十四……十五!”

    还以为没戏要跑别家,一个小哥跑了过来说:“姑娘,等等!”

    宋云烟回头一看,心里就踏实了,那小哥就是那家店的小伙计,她认识的。结果那老板以高出原来价格二十五铜钱的价格,又买走了她手上的两匹锦缎。还说下次还继续给他们送货,不要再给别人送。

    宋云烟可没听他的,又去取她剩下的锦缎,以卖给这家店老板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三家店铺,而且跟人说的时候,都说是“云彩锦缎”,以后大家听惯了就该认名字了,这样,她妹妹的锦缎知名度就打开了。

    酒香不怕巷子深,金子到哪儿都能发光,但关键还是有人看见,而且越多人看见越好。只要后边的销路好了,自然云彩锦缎的名号也就打出去,到时候就不是她去讨价,而是别人来跟她讨价竞标了。

    经过了大约一年的时间,云彩锦缎确实卖得越来越好,然后锦绣庄这个临京最大的布庄得到了她们的专供权,将云彩锦缎发往各地。

    宋云烟凭借着惊人的商业头脑,开始请人在山里种桑养蚕,自己经营了一个全一套的工艺,从养蚕到织锦都包干。

    她依旧主外,而妹妹宋云彩负责教会织工们织锦技术。

    不过,织线的染色是宋家的绝密秘方,而且也只有宋云彩能做到极致,鲜花染色,独一无二的绝技。

    而且不论什么季节,在宋云彩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四季常开的秘密花园,一年四季都能染出鲜花一样色彩新鲜的织线。

    姐妹俩各有所长,日子过得越来越好。

    他们在鹿儿山脚下建起了一座宅院,有了一个富足的家,一切苦难似乎已经到了头,她们也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。

    临京的姑娘通常十七八岁嫁人,眼下姐妹二人十九了,大好的少女年纪。姐妹二人年轻貌美,如今也有了一些家底,登门的媒婆,求亲的公子不计其数。

    姐姐宋云烟果敢精明,一般的人她也看不上,再说这事她自己也不急,这些年钱来得快,她还想专心多挣些钱。

    妹妹宋云彩常年在家足不出户,个性温和羞涩,一双巧手不知吸引了多少人,但她却向往的是情投意合的有缘人,所以一直推脱,说姐姐还没嫁她也先不考虑婚姻之事。

    只是缘分天定,总会如期而至。

    那日,宋云烟与宋云彩到鹿儿山里的桑地,半途遇见了一位在山里摔伤的青衣书生,他叫李慕白……

    赵明月抱着那两匹云彩锦从锦绣庄走了出来,对一旁的楚子晏说:“还真是李慕白呢!”

    与那掌柜的在锦绣庄聊了一个下午,出来时暮色已重,临京城内的人将灯笼取下点上再挂回去。

    “看来,公子那位伴读还是非常有福气的。”

    楚子晏徐徐而行,看着明月说:“别倒着走路,等会儿得摔倒了。”

    明月转了一个身与他说:“不过可惜,那么聪明的姐姐,居然就这么没了。”

    “换做是明月,喜欢姐姐还是喜欢妹妹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都喜欢!”姐姐聪明,妹妹手巧。

    “看来明月也是博爱之人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啊,窈窕淑女君子好逑,再说了,不是爱的都能喜欢。”明月跟他瞎掰呼。

    “不是爱的都能喜欢……”楚子晏琢磨了这话好一会儿,停下脚步沉思一会儿,淡淡一笑,“也对,除了最钟情的人之外都能称为喜欢,只是,有没有除了爱的都不喜欢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随口说说,别想得那么较真。再说了,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,喜欢的能成为朋友。也会遇见很多东西,美好的,也总会喜欢上的。就算是爱情也一样,人的一生不会只爱一次,只爱一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楚子晏的目光看向面前熙熙攘攘的人群,“是吧,所以人真的很难懂。”

    他站在街市之中,暮色与人间灯火侵染了他素白的衣袍,阴柔的面容在凉风之中,有种未经世俗却又有些怅然若失。

    晚风吹过,他衣玦轻抚,如同被吹落花瓣的青莲。

    目光幽幽暗暗,灯火都照不进来。

    他就望着长街说:“人的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,从京城走到临京都要花上好些天,车马如此慢,人却能一生爱上很多人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这些话似乎与他无关,又似乎是心里的某一处沧桑,赵明月忍不住问:“公子以前,是不是喜欢过别人?”

    楚子晏慢慢回头看他,无奈一笑:“只是感慨罢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举步再行。

    两人已经走到投宿客栈的楼下,此时明月看见一个人影从客栈里走出来,左顾右盼地,然后一路撞着人直奔卖冰糖葫芦的那。

    夜十。

    敢情他是看见了吃的眼睛里就不看不见别的东西,跌撞到了冰糖葫芦前,口罩一摘说:“老板,十串冰糖葫芦。”

    那老板立刻给他取了十串冰糖葫芦,他吃冰糖葫芦跟撸肉串一样,赵明月忍不住翻翻想笑,张口要叫:“夜……”

    楚子晏抬手挡在了她的唇前:“他吃得高兴,你叫他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他有没有钱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让蒙律给了他银两。”

    果然,夜十掏了银两给了卖冰糖葫芦的,也不看银子大小给了钱就走,那卖冰糖葫芦地说:“公子,还找您的钱呢!”

    “还有得找?不要啦,小费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明月哭笑不得,钱来得容易,他花得更容易。

    楚子晏说道:“看,他有钱。”

    夜十吃到第二串冰糖葫芦,一群孩子跟着他,他低头看那群小不点,把手上的冰糖葫芦伸过去。

    “喏。”

    三五个孩子相互看了一眼不敢上去拿,相互推搡了一下,一个胆子大点的飞快地拿走了夜十手上一根冰糖葫,然后瞪着眼睛看夜十的反应。

    夜十挑眉一笑。

    那小孩儿回头给自己小伙伴得意的扬起脸,看吧,我就敢拿,这不是没事吗?然后将冰糖葫芦咬下一颗来。

    见状,剩下的几个孩子立刻一哄而抢把夜十手上的冰糖葫芦都抢走了。

    夜十吃着他仅剩的那半根冰糖葫芦,走到了烤红薯摊子前,慢慢蹲下来看着老板,乐得跟傻子一样说:“老板,十个烤红薯。”

    赵明月怀疑,他认识的数字只有十!又恍然大悟,夜十这名字是这么来的吧?

    他身上还那件脏兮兮的T恤,破烂的牛仔裤, 好歹有钱先去买一套衣服吧吃货。

    进门前赵明月还忍不住回头看一眼夜十。

    他已经蹲在烤红薯那地儿,掰开一个黄灿灿的烤红薯,闷头吃起来,红薯太烫,他仰着头不断翻嚼,这会儿也看到了门口的赵明月,咧嘴一笑站了起来,扬起手中的红薯说道:

    “明月,过来吃烤红薯!”

    唉,他是不是骗她?他是守墓人首尊?假的吧……

    而且估计名字也是假的,他不叫夜十,该叫夜二。

    走在前头的楚子晏用余光看了一眼赵明月,这会儿没出声制止。明月以为他是同意了,立刻笑着说:“公子,我去给你拿个烤红薯来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爱吃烤红薯,晚饭你就别吃了罢。”说完他独自就进了客栈。

    明月傻眼。

    “明月,来啊,快来!”夜十还在那热情叫着。

    明月转念一想,转身跟上楚子晏,诌媚笑着:“公子,比起烤红薯我还是比较想吃晚饭。”

    “晚了,我不想跟你同桌吃饭。”

    明月目光一呆,被他撇在身后,看着他跟蒙律头也不回地上了楼,而他没回头给她一个眼神。

    没见过这么会生气的男孩子。

    不给她吃晚饭就不给呗,她现在身上有钱,还能吃不上口热乎的饭?

    心里抱怨连连,却没敢直接奔去找夜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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